近日,东阳嗨乐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在社交平台发布题为《范小姐,请还钱!》的公开长文,直接点名范冰冰、范丞丞姐弟,追讨一笔已经胜诉五年、金额 6700 万元的判决款项,还质疑二人通过关联主体转移资产,导致这笔债务长期无法执行,消息一出迅速冲上热搜,引发全网热议。

这场债务纠纷的源头,是当年没能成功播出的电视剧《巴清传》,也曾用名《赢天下》。2017 年,嗨乐影视和无锡爱美神影视签订投资协议,嗨乐出资 6000 万参与项目,双方约定保底收益,合计本金加收益总额 6700 万元。后续因为风波影响,剧集彻底无法播出,项目搁置,双方的合作也随之破裂。

事情发酵之后,嗨乐影视在 2019 年提起诉讼,2021 年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,判令无锡爱美神向嗨乐影视返还 6700 万元,另外还要支付逾期产生的违约金。虽然拿到胜诉判决,但多年强制执行下来,嗨乐影视始终没能收回这笔钱款,无锡爱美神随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,法院裁定显示公司可供清偿财产仅有 22.03 元。

嗨乐影视在公开信中,结合审计报告与银行流水提出质疑,2018 至 2020 年间,爱美神向范冰冰名下两家工作室转账超 2 亿元,还向范丞丞个人独资工作室转出近千万元,后续范丞丞工作室又和爱美神全资子公司存在资金往来。嗨乐方面认为,这类大额资金流转,属于转移资产,让爱美神丧失偿债能力,导致胜诉判决沦为一纸空文。

公开资料显示,无锡爱美神曾经由范冰冰控股 74.5%,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。之后范冰冰在 2019 年卸任法人,2020 年退出股东行列。嗨乐影视认为,爱美神在负债情况下,把资金大量转入关联工作室,属于恶意转移资产,因此点名范冰冰、范丞丞,希望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,归还这笔 6700 万欠款。

在嗨乐影视发布公开信的第二天,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,已经接受范冰冰、爱美神等方委托处理本次纠纷。律所的核心观点十分明确,企业债务和个人责任需要依法区分,如果要认定个人承担连带责任,必须走正规诉讼途径,不能依靠网络公开信、舆论来裹挟司法裁判。

针对这份律师声明,东阳嗨乐影视后续也做出回应,不认可 “舆情裹挟司法” 的说法,强调公开信引用的内容全部来自审计报告和银行流水,并非主观编造抹黑,发布公开信的目的,只是希望拿回属于公司的合法债权,不是刻意发起网络攻击,并且要求对方举证相关转账业务对应的合同、发票等凭证。

这件事在网络上引发两种截然不同的讨论。一部分网友认为,爱美神当年由范冰冰控股,大额资金流向关联工作室,公司破产之后账面几乎无资产,种种情况确实令人怀疑资产转移,债权人走投无路选择公开维权,情有可原。也有网友表示,法人企业债务原则上由公司承担,个人是否要连带担责,必须由法院认定,不能仅凭网络文章直接定性。

很多网友也重新回顾《巴清传》这个项目,这部剧当年投入巨大,原本被寄予厚望,但是接连遭遇多重风波,剧集永久无法播出,连带多家投资方蒙受巨额损失。除东阳嗨乐之外,还有其他影视公司也曾起诉爱美神,并且拿到胜诉判决,多笔债权叠加,爱美神申报债权总额超过 2.2 亿元。

不少法律相关网友也科普,想要认定股东或者关联人员转移资产、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需要债权人向法院提交充分证据,经过司法审理确认。网络公开信只是债权人单方面陈述,不能直接等同于司法结论,是否构成恶意转移资产,还需要法院审理判定。

这场持续多年的债务纠纷,也折射出当年影视行业高保底投资模式潜藏的风险。当年很多影视项目采用保底投资,一旦剧集无法上线,投资方的资金就会面临巨大风险,项目停摆之后,债务追索、破产清算、资产核查等一系列难题,处理周期漫长,债权人想要回款难度极高。

随着话题热度升高,不少网友也在关注破产清算的进展。爱美神进入破产程序之后,还出现账本遗失的情况,这也给资产核查带来不小阻碍。嗨乐影视表示,正是因为常规司法执行途径多年没有拿到回款,才选择发布公开信,希望相关方正视这笔债务,主动履行还款义务。

舆论场上,大家也在区分两件事,一是爱美神公司本身背负的这笔生效判决债务,二是范冰冰、范丞丞姐弟是否需要对这笔企业债务承担个人连带责任。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,不能混为一谈,网络上的猜测、质疑,都不能替代法院的调查与判决。

截至目前,双方依旧各执一词,相关争议还没有最终定论。网友也理性提醒,在司法结论出来之前,不要单方面下定论,不随意传播未经法院核实的猜测。这场旷日持久的影视投资纠纷,后续的破产清算、资产核查结果,还需要等待司法层面的进一步推进。

这起事件也给行业敲响警钟,影视投资本身风险极高,保底协议看上去收益诱人,但一旦项目翻车,后续债务追索流程复杂、周期漫长。企业经营、股权变更、资金往来都要严守法律边界,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行为,一旦查实,相关责任人也会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。图片来源于网络

(文/人间观察员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