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湖北襄阳襄州区一起自助烤肉消费纠纷,引发了不少人的关注。一名女子和朋友去吃自助烤肉,最后因为剩了400多克食物,被店家扣了100元押金。女子觉得不服气,投诉到了监管部门,可最终,她的投诉被驳回了,理由是存在“明显食品浪费”。

事情发生在1月25号中午12点左右,刘女士和3个朋友,一起去了襄州区张湾街道的一家自助烤肉店吃饭。这家店人均59元,前台一共收了她们336元,这里面就包含100元的防浪费押金。
用餐之前,服务员就清清楚楚地跟刘女士她们说了店里的规矩:用餐时间限时2小时,食物浪费不能超过150克,要是没超量,押金就会原路退回来。当时,刘女士等人也表示认可这个规则,没提出任何异议。
可吃饭的时候,刘女士一行四人并没有按需取餐。直到下午1点30分,离用餐结束还有半小时,她们餐桌上还剩着好几盘食物。服务员发现后,又专门上前提醒,说要是再剩这么多,就要按规矩扣押金了,但刘女士等人没当回事,也没想着把剩下的食物吃完,没做任何减少浪费的动作。

下午2点,用餐时间到了。店家工作人员当场给餐桌上剩下的食物称重,结果出来后,大家都很意外——没吃的食物竟然有400多克,远远超过了之前约定的150克浪费上限。而且店里的监控也拍得明明白白,有8份食物从头到尾都没被动过,这明显就是浪费粮食。
按照之前和刘女士等人的约定,店家扣除了她们100元押金。对此,刘女士特别不满,觉得店家扣押金的做法不合理,和店家工作人员吵了一架,可也没争出个结果。之后,刘女士通过12315平台投诉了这家自助烤肉店,要求商家把扣的100元押金退给她。
襄州区张湾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,马上就去涉事的自助烤肉店核实情况。执法人员调了店里的监控,清清楚楚看到了刘女士等人用餐、剩余食物的全过程;还重新给剩下的食物称了重,确认400多克的浪费量是真的,没有造假。

除此之外,执法人员还仔细检查了餐厅的营业执照、食材检验报告,以及店里张贴的节约食物提醒标识,确认商家的各项手续都齐全,也已经尽到了事前告知、餐中提醒的义务,没有违规经营,也没有故意刁难刘女士等人。
结合所有调查核实的情况,执法人员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》的相关规定,认定刘女士等人确实存在明显的食品浪费行为,店家扣除押金的做法,既符合双方之前的约定,也符合法律要求,所以依法驳回了刘女士的投诉请求。
据了解,从2025年到现在,襄州区市场监管局已经累计驳回了103件各类消费投诉,涉及押金扣除、药品退换等多个方面,其中还有17件是故意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恶意投诉,这些投诉都被依法不予受理。

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执法人员处理消费纠纷时,一直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,坚持公平公正,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也会支持经营者合规经营,让守法的人有底气,让违法的人没出路,全力打造一个干净、规范、文明的消费环境。
这起事件传开后,不少网友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,大多数人都支持店家和监管部门的做法。大家觉得,自助餐厅收防浪费押金,不是为了赚这笔钱,而是为了提醒大家按需取餐,杜绝浪费。
刘女士等人明明知道规则,还被服务员多次提醒,最后还是造成了大量食物浪费,被扣押金一点都不冤。其实,自从《反食品浪费法》实施后,“光盘行动”就不只是道德上的要求了,而是有法律约束的行为。

餐饮经营者可以向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,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费用,自助餐厅收防浪费押金、设浪费上限,就是在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。这次监管部门驳回投诉,不只是解决了一起消费纠纷,更给大家上了一堂法治课——享受自助取餐便利的同时,也要承担起节约粮食的责任,别抱着“眼大肚皮小”的侥幸心理,忽视规则、浪费粮食,不然可能丢了押金,还会违背公序良俗,甚至触碰法律底线。
(文/人间观察员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