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大航司同步调整燃油附加费:1月5日起国内航线最高每段20元

2025年12月31日,东方航空、南方航空和中国国际航空先后发布公告,宣布自2026年1月5日(含)起销售的国内航线客票,将执行新的燃油附加费标准。此次调整涉及航段距离、特殊旅客优惠及退改政策,具体内容如下:

东方航空方面,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标准为:航段距离在800公里(含)以内,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;超过800公里的航段,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20元。婴儿旅客免收附加费。对于按规定购买成人票价50%的儿童(含无成人陪伴儿童)、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以及相关优待人员,800公里(含)以内航段免收,超过800公里的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。国际航线客票则以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。需要注意的是,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出票日期为准,2026年1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,如变更至该日期后,已收取的附加费不退不补。

南方航空公布的标准与东方航空一致:航段距离在800公里(含)以内,每段收取人民币10元;超过800公里的航段,每段收取人民币20元。婴儿旅客免收,儿童及优待人员减半收取,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舍去,即800公里(含)以内免收,超过800公里的航段每段收取人民币10元。实际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。对于2026年1月4日(含)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,如在1月5日(含)以后变更,已收取的附加费同样不退不补。

中国国际航空的调整方案也保持一致:800公里(含)以内航段每段收取人民币10元,超过800公里的航段每段收取人民币20元。婴儿免收,儿童及优待人员减半收取,即800公里(含)以内免收,超过800公里的航段每段收取人民币10元,具体金额以系统自动计算为准。对于2026年1月5日(不含)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,如在该日期后变更,已收取的附加费不再退还。

此次三大航企同步调整燃油附加费,意味着旅客在购买国内航线机票时需关注航段距离及票种优惠,避免因变更产生额外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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