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工人注意!带薪如厕不是 “摸鱼特权”,4 小时脱岗被解雇还赔 3 万?

最近苏州一则职场新闻刷爆了朋友圈:员工李某一个月里 14 次上厕所超过 1 小时,最长的一次居然快 4 小时,最后被公司解雇,双方协商后公司赔了 3 万元。这事儿一出来,网友们吵翻了天,有人说 “上厕所还能带薪摸鱼这么久”,也有人觉得 “公司是不是太不近人情”,其实这事儿没那么简单,背后藏着职场里的规矩和分寸,咱们掰开揉碎了说说。

先说说大家最关心的:上厕所到底能花多久?谁上班还不上个厕所,偶尔闹肚子、身体不舒服,多待一会儿很正常,公司一般也不会较真。但李某这情况实在离谱,一个月 14 次超 1 小时,平均两天就一次,单次近 4 小时,这哪儿是上厕所,简直是借着上厕所的名义脱岗啊。咱们普通打工人,正常上厕所撑死了 20 分钟,就算身体不适,1 小时也足够处理了,近 4 小时的时间,都够完成半天工作了。

站在公司的角度想想,也挺无奈的。企业花钱雇员工,是希望大家能好好干活,履行岗位职责。李某这么频繁地长时间脱岗,自己的工作肯定没法完成,还可能耽误团队协作。比如同事要对接他的工作,找半天找不到人;领导安排任务,他总在 “上厕所”,久而久之肯定影响整个团队的效率。所以公司按劳动纪律解雇他,其实是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,毕竟没规矩不成方圆,要是人人都这样,公司还怎么运转?

但反过来想,公司直接解雇也不是最优解。协商后赔 3 万元,其实是双方各退一步的结果。劳动法规既保护公司的管理权,也得护着员工的合法权益,不能说解雇就解雇。说不定李某真有难言之隐,比如有慢性肠胃病之类的健康问题,要是提前跟公司沟通,申请适当的照顾,比如调整工作节奏、弹性休息,说不定就不会走到解雇这一步。可他没沟通,公司也没多问,直接解雇,最后只能用钱解决矛盾,其实双方都挺折腾。

这事儿给打工人提了个醒:职场里的权利和自由都是有边界的。带薪如厕是基本权利,但不能借着权利当借口摸鱼。咱们要是真有健康问题,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,别憋着不说,主动跟领导、HR 沟通,好好商量总能找到解决办法。比如之前有个同事得了痔疮,坐久了不舒服,跟公司申请了每隔 1 小时休息 10 分钟,公司也同意了,既不影响工作,也照顾了身体,多好。

对公司来说,也得有点人情味。遇到员工出现异常情况,别先想着解雇,先问问原因。是健康问题?还是工作上有情绪?或者是对制度有意见?了解清楚情况后,再决定是提醒教育、调整岗位,还是解除合同。冷冰冰的解雇虽然省事,但容易引发纠纷,也会让其他员工觉得寒心。完善的规章制度加上适当的人文关怀,才能让员工更有归属感,公司也能更稳定。

其实职场就像一个大家庭,老板和员工不是对立面,而是要互相体谅、互相配合。员工守规矩、尽本分,不滥用权利;公司讲情理、有温度,不盲目管理。像李某这事儿,要是一开始双方都多走一步,或许就是另一个结果了。

这起 “带薪如厕” 引发的解雇事件,与其说是一场纠纷,不如说是一次提醒。不管是打工人还是企业,都得把握好分寸:权利不能越界,管理不能缺温度。只有这样,职场才能更和谐,大家才能在各自的岗位上安心做事、共同发展。毕竟上班赚钱不容易,互相理解才能皆大欢喜嘛。

(文/人间观察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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