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旬大爷黄昏恋送 “三金”,分手要回遭拒!法院这么判,最终拿回 9 万

最近在成都大邑,一位七旬大爷的 “黄昏恋” 闹到了法院 —— 谈恋爱时诚心送了女方 “三金” 和不少钱,结果两人感情没走到头要分手,大爷想把这些贵重东西要回来,女方却不同意。好在法院出面调解,最后大爷成功拿回了 9 万元,这事儿总算了结了。

事情得从去年 1 月说起。70 多岁的刘大爷,认识了快 60 岁的任阿姨,两人一见如故,很快就处起了对象,甚至都有了结婚的打算。恋爱期间,刘大爷想着好好过日子,就按照咱们这儿的老规矩,给任阿姨买了金戒指、金项链、金手镯这 “三金”,还给了一些现金,加起来价值不少。

可谁能想到,感情说变就变。相处一段时间后,两人因为各种原因闹了矛盾,最后决定分手。这时候刘大爷犯了难:当初送 “三金” 和钱,是想着要结婚的,现在婚结不成了,这些贵重东西总得还回来吧?可任阿姨不这么想,她说有些东西是两人日常谈恋爱时的赠与,还有些钱是一起花掉的,不该全还。双方各说各的理,吵来吵去也没个结果,刘大爷没办法,只能一纸诉状把任阿姨告到了法院。

负责这案子的法官特别理解老年人的难处 —— 既怕感情没了,又怕辛苦攒的钱打了水漂。所以法官没一上来就判案,而是先耐心听两人说心里话,帮他们冷静下来,别光盯着钱,也想想之前相处的情分。同时法官也跟两人讲了实在话:要是送贵重东西、给大额钱是为了结婚,那婚没结成,这些东西原则上是能要回来的;但要是平时送个小礼物、一起吃顿饭花的小钱,那一般就没法要了。

接着,法官就盯着两人争议最大的 “三金” 和现金,让他们拿出证据,说说这些东西到底值多少钱、当初为啥给。弄清楚情况后,法官也考虑到双方都为这段感情付出过,而且老年人赚钱不容易,就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:“三金” 是核心贵重物品,该还;但有些说不清楚、或者已经花掉的钱,就别太计较了。

最后,两人都接受了这个调解方案。调解当天,任阿姨就把 9 万元还给了刘大爷,这起因为黄昏恋引发的财产纠纷,总算圆满解决了

(文/人间观察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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