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临沂一家餐馆因为一段 “蛤蟆汤” 的视频,差点被罚款 45 万,最近这事又有了新动静。7 月 14 号早上,当地市场监管局的人给餐馆老板张女士送来了一份 “不罚款” 的决定书,可张女士当场就给拒了。为啥?因为这纸文书落款是 5 月 12 号,愣是晚了两个多月才送到她手上。

事情还得从今年 2 月说起。张女士在短视频平台上发了段自家餐馆的视频,里面是道叫 “蛤蟆汤” 的菜。她就是想给自家生意打打广告,没想到 3 月下旬就接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,说这视频涉嫌违法,得配合调查。当时张女士在外地,电话里答应一周内回去处理,还赶紧删了视频。可才过两天,一份 “拟罚款 45 万” 的通知书就塞在了饭店门缝里,上面还写着 “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”。

这 45 万对一家小餐馆来说可不是小数目。张女士急得不行,她解释说这 “蛤蟆汤” 用的是牛蛙,当地一直这么叫,不是保护动物。而且自己就是拍个视频,算不上违法广告。她找的律师也觉得这事不对劲:监管部门连现场都没去看,两天就定了罚款,太草率了。3 月底,张女士按规矩提交了申诉材料,可之后三个多月,监管部门没说罚也没说不罚,就这么拖着。
直到 7 月 11 号,当地融媒体发了个通报,说 5 月 12 号就决定不罚款了,当时已经告诉当事人了。可张女士说,压根没人跟她说过这事儿。7 月 14 号监管部门送来了那份 5 月 12 号的 “不罚款” 决定书,张女士越想越气:“这俩月我天天愁得睡不着觉,店里生意差了一大半,现在说不罚就完了?” 她问了律师,干脆就没签字。

张女士的律师也觉得这事不合规矩。按规定,不管罚不罚款,决定书都得在 7 天内送到当事人手上。要是 5 月 12 号就定了不罚,最晚 5 月 19 号就得送来,这都 7 月中旬了才到,明显说不过去。
14 号下午,张女士托人带着律师去监管部门沟通,要求把这事儿彻底了了,可没谈出啥结果。现在当地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,张女士也把这事告到了法院。她就想弄明白:“做生意讲究个明明白白,监管部门办事也得透亮吧?” 不少人也在盯着这事,想看看最后能有个啥说法。
(文/人间观察员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