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江门快递小哥好心救助摔倒老人,本是温暖人心的善举,没料到后续却被家属起诉索赔 92 万余元。家属提出的理由十分特别,认为是快递车行驶产生的气流和噪音惊吓到老人,才导致老人摔倒。好在经过两级法院审理,近日终审落槌,完整驳回家属全部索赔诉求,为好心施救的快递员撑腰。

这起案件的终审结果,给所有善意助人者吃下一颗定心丸。法院作出终审裁定,维持一审判决,认定家属提出的九十多万赔偿请求缺少事实与法律支撑,不予支持。案件审理的核心焦点,就是快递员的行车行为,和老人摔倒受伤这件事,有没有直接因果关系。综合全部证据来看,无法证明二者存在关联,索赔诉求自然站不住脚。

整件事的来龙去脉,让人感慨万千。事发在去年 6 月的一个中午,快递员李师傅正在路上派送快件,无意间看到身后十多米远的地方,一位老人重重摔倒在地。他没有丝毫犹豫,立刻停车快步上前查看,发现老人鼻子流血,马上拨打急救电话,守在老人身边等待救护车抵达,之后还跟着前往医院,持续关心老人后续恢复情况。

谁也想不到,这份善意在几个月之后,换来的却是一纸诉状。老人家属将热心救人的李师傅告上法庭,提出合计 92 万余元的各项损失赔偿。案件的争议点十分特殊,现场恰好属于监控盲区,没有画面直接还原摔倒瞬间。但交警现场勘查,快递电动三轮车没有任何刮擦痕迹,老人和家属早期也承认双方没有发生碰撞接触。

到了二审阶段,家属提出了全新说法,主张虽然没有直接碰撞,但快递车辆驶过带来的气流、噪音,惊吓到老人,间接造成老人摔倒。这种 “非接触式致伤” 的说法,并没有得到法院认可。想要认定侵权,不能只靠主观推测,必须拿出确凿证据,而本案当中,相关猜想没有足够证据支撑,无法成立。

这起案子最珍贵的地方,在于它传递出鲜明的社会价值导向。判决书清晰写明一条重要原则:不能因为一个人主动伸出援手,就反过来推定他是肇事者。如果见义勇为、出手相助的人,反而要承担高额赔偿,会打击大众乐于助人的积极性,违背社会公序良俗。法律的这次判决,守住了善意的底线。

长久以来,不少人都有顾虑,遇到老人摔倒不敢上前帮忙,害怕好心没好报。而本次判决,清晰划清了责任边界,否定了 “只要救人就是有错” 的不合理逻辑。法律保护见义勇为,不让善意被无端揣测和追责。这份判决,不仅还给快递小哥清白,也鼓励更多人在别人遇到危难时,敢于伸出援手,让善意不再被寒心的猜测绑架。

文/KM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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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KM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