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9岁演员李宏毅陷千万债务风波:未成年签合同引发公平争议

演员李宏毅近日因1118万元违约赔偿未清,被法院下达限制高消费令,一时间成为舆论焦点。大家讨论的核心并非“欠债是否该还”,而是他在15岁时签下的演艺合同是否合理,以及为何这份合约会让他背负十年巨额债务。

事件要追溯到2014年。当时,年仅15岁的李宏毅因参加《变形计》获得关注,在家长协助下与湖南芒果娱乐签订了一份为期八年的演艺合同。谁也没想到,这份少年时期的签约,后来成为压在他身上的沉重负担。如今法院发布限高令,意味着他无法乘坐飞机、高铁,甚至不能入住高档酒店,这对他的演艺工作影响极大。

网友之所以普遍同情他,关键在于合同条款的苛刻程度。合同规定,如果私自接工作,所得收入必须全部上交;若提前解约,剩余合同年限每年需支付100万元违约金。要知道,他当年拍一集电视剧仅能获得约2万元,这样的违约金几乎是天文数字,不少人直言这份合同更像“变相卖身契”。

从法律角度看,法院判决并无问题,限高措施也是因未履行赔偿义务。但公众质疑的是,签约时他仍是未成年人,认知能力有限,家长可能因“造星梦”忽略了合同风险,而经纪公司作为专业机构,显然利用了信息差促成签约。这种“少年签合同,成年背债”的情况,触动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敏感神经。

过去十年,李宏毅的生活并不轻松。他并非拒绝还款,2023年已先支付300万元,合约到期后也与对方协商分期。然而,尽管出演了《少年歌行》等热播剧,收入并未如外界想象般高,再加上父母重病需要大量医疗费用,巨额债务让他难以喘息。更糟糕的是,限高令已影响到他的工作,待播剧因粉丝抵制陷入停摆,后续商务合作也可能受阻,可谓雪上加霜。

事实上,李宏毅的遭遇并非孤例。娱乐圈“出名要趁早”的观念普遍存在,许多家长急于让孩子签约,经纪公司则常以长期绑定和高额违约金作为条件。一旦合作破裂,艺人便陷入“解约—赔偿—限高”的恶性循环。虽然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签约需家长同意,但部分公司仍钻空子,利用家长焦虑签下不公平合同。

公众关注的焦点,从来不是是否守信,而是如何让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更合理。不能让孩子为行业乱象买单。对此,亟需监管部门出台更严格的规范,明确禁止在未成年艺人合同中加入过度苛刻条款;法院在判决时,也应充分考虑未成年签约的特殊性,平衡双方权利义务;家长更要保持冷静,避免被“造星梦”冲昏头脑,签约前务必充分评估风险。

目前,李宏毅仍在与对方协商债务问题,希望能妥善解决。更重要的是,这一事件应成为行业警示:未成年艺人的追梦之路,不应被不合理的合约束缚。只有完善规则,才能让更多年轻人的梦想轻装前行,少一些沉重,多一些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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