烈性犬夺命,主人难逃其责

烈性犬伤人致死,主人到底要担啥责任?​

村里的高某在自家羊场养了三只体型很大、性子凶猛的狗。之前这些狗就好几次扑上去咬过人,可高某压根没当回事,没采取啥靠谱的办法防止再出这种事。​

有一天,村民马某从高某的羊场门口路过,没想到一只狼狗突然从狗笼底下钻了出来,对着马某的脖子和脸猛咬,当场就把马某咬死了。后来大家去看那狗笼才发现,笼子放在泥土地上,底部连铁丝网都没有,笼子底和地面之间的空隙大得很,狗轻轻松松就能钻出来。笼子顶上也没装铁丝网,就随便用几块建材板搭了一下。​

出事后,高某却辩解说,当时他不在现场,这事儿纯属意外。而且他已经给被害人家属赔了些钱,觉得自己不该构成犯罪。​

但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高某养的这几只大型烈性犬攻击性特别强,之前就多次咬过人,他本该想到如果看不好这些狗,很可能会出人命。可他因为疏忽大意,真的造成了马某死亡,这在法律上属于过失行为,而且他的这个过失和马某的死亡有直接关系。​

最终,法院根据事情的经过、性质、情节以及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,判决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。​

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也提醒大家,养的狗要是伤了人,养狗的人或者看管狗的人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要是遛狗不牵绳,或者不管着狗让它吓唬人,可能会被警告、罚款,甚至拘留。要是因为故意或者没看好狗,造成了人员伤亡,那就可能要负刑事责任了。

(文/汪星驻地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