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分鸡遇难题,法官支招:吃只鸡再散伙

最近,四川广安的法庭上出了件新鲜事。一对夫妻要离婚,别的财产没啥争议,就为家里养的 53 只家禽较上了劲 ——29 只鸡、22 只鹅,还有 2 只鸭子。​

这对夫妻都是农村人,平时就靠种地、养牲口过日子,男方农闲时还会在附近打打零工。家里除了农村自建房,也没别的值钱东西。按村里的规矩,带宅基地的房子只能本村人拥有,所以房子就没分割,让他们自己商量归谁用,或者就这么放着。​

这么一来,分割家禽就成了重头戏。大姐在法庭上说:“那些鹅有大有小,好几只大的都是我亲手喂大的。” 大哥不乐意了,反驳说自己也喂了小鹅和鸡鸭,应该大小各分一半。俩人对家禽的数量没意见,就是都觉得自己付出更多,该多分点。​

承办法官陈茜一看,这些家禽大小不一,分配起来确实麻烦,尤其是那 29 只鸡,单数怎么分都不公平,总不能把一只鸡劈成两半吧?​

陈茜先给他们提了分鹅和鸭子的方案:鹅可以按 3 只大的、8 只小的来均分,或者按市场价折算差价补给对方;2 只鸭子正好一人一只。可到了 29 只鸡这儿,单数的难题又来了,到底该谁多拿一只呢?​

见俩人都犯了难,陈茜灵机一动,说:“要不还是按刚才的原则平均分配,剩下那只鸡,你们俩煮了一起吃了,就当是散伙饭;要么就是谁要这只鸡,就给对方一点补偿。”​

没想到,俩人这次特别有默契,异口同声地说:“吃鸡!”“一起吃鸡!” 最后,他们同意先把这只鸡煮了吃了,再办离婚手续。​

陈茜后来解释,农村的家禽分割不能简单数数就行,得考虑它们的生长周期和喂养成本,既要合乎法律规定,又得尊重农村的生活习惯。这种 “实物分割 + 情感疏导” 的办法,对付农村的家事纠纷特别管用。​

陈茜还说,这案子也反映了现在农村离婚案件的新情况,财产构成不复杂,但感情上的纠葛却不简单。这对夫妻自己协商了大半年,找长辈调解也没成,连他们的孩子都表示不插手。他们来法院,不只是想要个判决,更想找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。​

别看他们闹到了法庭,其实俩人还保留着基本的情分。男方骑电瓶车带女方来的法院,调解完也答应把她送回去。陈茜还建议他们商量下房子的使用权,既能保持经济独立,又能互相有个照应,俩人也没反对。

(文/兔子尾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