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最近华语乐坛不太平,邓紫棋因为重录了张专辑《I AM GLORIA》,被前东家蜂鸟音乐说侵权了,这事儿一出来,歌迷和圈里人都炸了锅。
说起来,这事儿是从 6 月 12 号开始的。那天邓紫棋挺开心地在社交平台上说,重录的专辑全网上线了。这张专辑里可都是好歌,《我的秘密》《泡沫》《光年之外》这些,以前大街小巷都在放,好多人听着这些歌长大的。本来是件让歌迷高兴的事儿,没想到麻烦紧跟着就来了。

6 月 18 号,蜂鸟音乐发了个声明,话说得挺重。里面说,除了《天空没有极限》《后会无期》《喜欢你》这三首,剩下的歌都是邓紫棋跟他们签约的时候写的,原版也是那时候发的。还说他们跟邓紫棋 2007 到 2022 年签了三次合约,里面写得明明白白,“签约期间艺人写的、唱的、录的所有音乐作品,版权都归蜂鸟音乐”。蜂鸟觉得,邓紫棋重录的这些歌,不管是歌词、旋律,还是录音混音啥的,跟原版太像了,这就侵犯了他们的复制权和改编权。而且没经过允许就放网上传播,连信息网络传播权也给侵犯了。所以他们给音乐平台下了最后通牒,让赶紧把重录的歌下架,还让邓紫棋团队 48 小时内把所有地方的侵权内容删掉,不然就要走法律程序了。
邓紫棋这边也没含糊,当天下午就回应了,说得有理有据。说这次重录是按咱们国家《著作权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来的,是合法的,不算侵权。还说她 14 岁的时候,也就是还没跟蜂鸟签约呢,就把自己写的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些,委托给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(CASH)管了。而且她跟蜂鸟的合约里也写了,CASH 管的权利不算蜂鸟的,所以传播权这块儿也没问题,还拿出了 CASH 确认她有公开播放版权的证明。不光这,邓紫棋还借着这事儿跟蜂鸟要账,说既然你们提法律和契约精神,那先把 2018 年 10 月到现在,6 年 8 个月的版税结了吧,还有 2019 年解约前半年左右到现在的劳务费,也该给了。

其实邓紫棋和蜂鸟的矛盾早就有了,这版权官司打了好多年。2019 年 3 月,邓紫棋说蜂鸟严重违约,要终止合约。可蜂鸟说合约到 2022 年才到期,不接受她终止合约。那年俩人就闹到法庭上了,互相告对方违约。邓紫棋说蜂鸟在歌曲版权上骗了她,让她被迫签了作曲家和歌手的合约,还说蜂鸟没经过她同意,就在香港和内地把 “G.E.M.” 和 “邓紫棋” 注册成商标了。之后这几年,俩人的事儿就没断过。2024 年 1 月,蜂鸟又发声明,说《泡沫》《我的秘密》这些 103 首邓紫棋的歌,版权都是他们独家的,别人不能随便翻唱、复制、演出、放网上啥的。
这次重录专辑引发的侵权争议,里面的法律门道还挺多。咱们国家《著作权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说,录音的人用别人已经合法录成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,再做录音制品,不用经过著作权人同意,但得给钱,要是著作权人说不许用,那就不能用。这规定本来是为了防止版权被一家垄断,平衡一下各方利益,让著作权人能拿到钱,也能让作品更多地传播。邓紫棋团队就是拿这条说事儿,说除了少数几首,其他的歌第一次录的时候没说不让别人再录,所以她重录是合法的。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,邓紫棋 14 岁加入 CASH 这步棋很关键。加入之后,她写的歌的公开表演、广播、网络传播这些权利,就归 CASH 管了。所以就算以前的歌版权有争议,传播权这些还是邓紫棋的,这也是她能把重录的歌放到全球平台上播放的原因。
到现在,邓紫棋写的这些歌的版权到底归谁,还在香港打官司呢。这事儿上,邓紫棋和蜂鸟各说各的理,歌迷也分成两派。有的挺邓紫棋,觉得她自己写的歌,理应多管点事儿,这么多年拿不到版税太不合理了;有的站蜂鸟,说签了合约就得按规矩来。这事儿最后咋解决,不光影响邓紫棋以后的音乐路,对整个华语乐坛的版权规范,还有艺人跟经纪公司怎么平衡利益,都挺关键的。大家都等着看,这侵权风波最后会有个啥结果。
文/甦甦